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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经营

  发布时间:2022-06-06 16:56:24


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

牡丹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牡丹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11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明确由被告牡丹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牡丹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货款及费用220447元,此款于2021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调解协议到期后牡丹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牡丹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执行干警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石子顶付欠款220447元,目前案件正在履行中。  

       西安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小微企业案件过程中,为降低小微企业受疫情的负面影响,盘活区域企业经济活力,执行干警在执行中灵活转变执行方式,变更执行标的,尽量避免执行行为影响到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稳定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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