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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屋顶的“邂逅”

  发布时间:2022-05-30 15:17:55


屋顶不仅有美丽的邂逅,也许还有不期而遇的冰雪暴击。

三月春暖花开的一天,家住华隆小区的李先生忽然接到自己邻居打来的电话,邻居称自己和李先生的车都被楼顶坡屋面上坠落的冰雪砸坏。下楼查看后,李先生发现自己的爱车后挡风玻璃及后门塑料板均被冰雪砸损。

李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寻求帮助。但物业公司以不负责楼顶坡屋面的冬季清雪工作为由拒绝对李先生爱车的损害负责。物业公司称:“牡丹江市楼房顶层的坡屋面现在都是以金属制彩钢瓦制成,在冬季时,彩钢瓦本身就很光滑,再落有冰雪就更加光滑,人根本无法再上面站立,更无法进行清除积雪工作,且楼顶坡屋面上没有可栓系安全带的设备设施,工人是不可能在上面安全地进行清雪,所以在签订物业合同时,服务项目中并不包括楼顶坡屋面的清雪。为此,李先生向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案件后,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实地查勘并仔细研究了由民警调取的事发时的视频监控。可以认定李先生的爱车被砸原因系楼顶上的冰雪坠落所致,物业公司对上述事实也无异议。但仍然坚持楼顶上的积雪不属于其管理范围,拒绝赔偿李先生。

那么,真的像物业公司说的一样,签订的物业合同中没有包括清雪服务项目,物业公司就可以免责么?李先生爱车被掉落冰雪砸坏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买单呢?负责审理该案的魏法官给出了答案:按照该物业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公司对房屋建筑本体中的楼盖、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具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本案积雪悬挂的位置是楼顶坡屋面的房盖上,属于上述约定中的楼盖和共有部分的范围,故属于物业公司应维护和管理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规定,砸损李先生车辆的冰雪属于小区楼顶的自然悬挂物,即因自然而非人为的原因,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形成的悬挂物,故其坠落造成李先生车辆损坏,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存在委托管理关系,对小区安全负有监管义务,物业公司明知小区改造后楼顶坡屋面是以金属制彩钢瓦制成的,材质本身比较光滑,积雪后更加光滑,那么可以认定物业公司对改造后楼顶光滑容易滑落物品的事实是清楚的,但其在明知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未能在事发之前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并采取提醒义务,因此造成李先生车辆受损的后果,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的爱车现在已经修复如初,损失也得到了赔偿。小区院内离楼房较近的停车位附近也拉起了警戒线,并在这些停车位附近的墙上张贴了提示语。李先生非常高兴,为承办该案的团队送来了感谢的锦旗。

在这里法官也温馨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其实,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原本就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鱼与水”的关系。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如此物业公司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商业价值,业主的物业也才能更加保值增值。大家一起营造一个好的居住环境,愿以后我们在每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都不再有来自屋顶冰雪暴击的担忧,只有美丽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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