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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放下过去,迈进新生活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调解,让当事人真正放下过去,迈进新生活

  发布时间:2022-03-30 15:05:54


近日,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情

肖某与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及情感纠纷发生争吵,长久的矛盾纠纷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2019年1月16日肖某与李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李某于两年内偿还肖某108 000元并同时退还金项链和金戒指,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离婚后,李某并未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肖某多次找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李某避而不见,催要未果,故肖某诉讼至人民法院。

悉心促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提出离婚协议书中并未处理夫妻婚姻期间的房产问题,被告称离婚协议约定不清晰,双方还有其他债权债务,不同意给付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钱款及首饰,反而要求原告给付其售卖房屋的一半价款,原、被告之间矛盾之深、争议之大,双方在庭审中情绪都很激动,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诉争房屋已在离婚前与第三人进行了房屋买卖并过户,对于该房屋售卖后的价款,结合此房是原告婚前全款购房系单独所有,双方结婚时间较短,被告对此房屋的贡献较小,房屋售卖后的价款系原告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李某不应分得一半的房款;又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已对二人的财产债务等情况处理清楚,李某不应因现在经济情况较差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法官又劝说肖某给予李某一定的给付期限,按李某的经济能力分期偿还,最终双方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以后不再有纠缠。庭审结束后,李某因圆满的解决了与前夫的纠葛,在给付第一期钱款后李某来到法院向刘珊珊法官赠送锦旗,感谢法官解决了她维持了3年的纠纷,今后她会努力工作,迎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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