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家住西安区某小区的两户近邻,却因公用墙渗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孙某(化名)和李某(化名)是邻居。早在10年前,两家先后高高兴兴地搬进了现在居住的新楼。在平日相处中,两家互通有无,相处非常和睦,谁家有个大事小情,都能主动帮忙。这样的邻里关系,维持了七、八年,没曾想因为一面公用墙渗水,使孙某和李某之间出现了裂痕。
2018年,孙某无意间发现自家客厅墙壁开始受潮起皮。她怀疑是邻居李某家装修时,为了节省空间,将水管卧进公用墙所致,于是找李某沟通,要求停止侵害。可是李某却认为大家都住在顶楼,公用墙渗水是楼顶防水破损所致,与己无关,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几次沟通无果后,双方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甚至引发激烈争吵,多次报警。
事态发展到这样的地步,孙某一气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耐心规劝,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当庭给付孙某赔偿款500元,并在一个月内将墙内管道改到明处,将原有管道封堵。
调解达成后,两家互不来往,孙某也不知道李某是否已按协议将管道整改,于是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执行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容易引发争端。执行人员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到两家去查看情况,并将李某主动整改后的管道照片拿给孙某进行确认。孙某也发现自家墙壁开始慢慢变干、脱落,这才懊悔是自己误会了李某。
通过孙某、李某的案件,法官想对大家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人与人之间应当和睦相处,邻里间更应该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多一份信任,勿因小事起争执,给生活凭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