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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厘清案件切入点,三方协商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2-01-25 15:38:00


年终岁尾,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拓展执行方式、方法,成功执结一起第三人代为履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后被执行人赵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土方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赵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多达10余起,暂时无能力履行给付义务。经约谈双方当事人,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在某公司有未到期债权可供执行。

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张某释明通过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行为,能够避免被执行人由于债务危机而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向被执行人释明能够使其避免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诚信受到影响。在法院为双方当事人晓以利害后,双方当事人同意此案采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方式来执行。

在法院的主导下,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三方协商由某公司当场向法院交付执行案款9万多元,由法院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赵某,此案执行完毕。

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执行案件时,通过向被执行人下达报告财产令,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及依职权调查等方式,重点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进行调查,积累了一些代为履行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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