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 优化营商环境

 

“能人”为你办工作 骗烟骗钱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5-03 11:06:35


                

  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先后骗取的被害人现金6000多元及若干财物的“能人”吴某某,目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 000元。         

很多人都希望找到好工作,犯罪分子就利用这种心里称自己为“能人”,以帮忙找工作为由,进行诈骗活动。近日,我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吴某某以帮助李某办理到牡丹江市某单位从事话务员工作为名,骗取李某的信任,先后5次骗得李某现金6 590元及软包装云烟2条(价值410元)。赃款、赃物被吴某某挥霍。2011年9月22日,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吴某某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