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西安区人民法院车帅法官成功调解了原告苗某某与被告某酒店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当庭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同时又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告多年在某农贸市场经营生鲜摊床,2019 年 11月23 日与被告某酒店签订了蔬菜供货合同。但自2020年11月23日开始,被告就不再给付原告货款,无奈之下原告起诉到法院。开庭前,法官看到厚厚的一沓粘在纸上的供货票据复印件,上面有些潦草的字迹写着“白菜12斤14.5元;萝卜5.2斤12元……”脑海里似乎就出现了原告一趟趟送货进酒店的背影,这样的弱势群体若不是真的需要法院的帮助,是不会来递交起诉状的。法官随后又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到被告方的采购经理因突发疾病入院治疗,没有与新任的采购经理进行交接,出现了管理上的空档期。开庭时法官将脑海中出现的“背影”生动地描述给被告,被告也深深为之动容,但因新冠疫情的存在,酒店的经营状况也一直没有彻底恢复,一次性还清钱款存在一定困难。最后,在法官耐心辨法析理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西安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做法予以称赞。
西安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态度,努力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