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着:“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
张某某与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西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后,滕某某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该案在诉讼阶段财产保全冻结了滕某某的养老金账户,但因张某某记错了冻结时间,未在申请执行之前申请续冻结,故其申请执行立案时滕某某的账户处于解冻状态,账户内的钱款有随时被转移的风险。因此,张某某非常着急,提交网上立案的同时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佟波反映了这个情况。经与立案庭协调,西安区人民法院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启动快速立案、快速执行模式,执行法官于立案后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于当天完成了对滕某某的送达工作及对其养老金账户的冻结。十五个工作日后,案款扣划到法院执行账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张某某。其表示:“发现冻结超期后,心情一直忐忑不安,没想到这么快就等来了圆满的结果,真的特别感谢执行局高效、扎实的工作作风。”
一面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法院公正高效的肯定,更是法院人积极进取的动力。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立足本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温暖,践行司法为民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