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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民调解激励和律师专业调解制度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27 16:16:57


5月27日,西安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在教育整顿中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人民调解激励和律师专业调解制度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刘雪晶主持,牡丹江市司法局、牡丹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西安区人大、区政协、区司法局、区妇联同志,黑龙江乾熙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同志,以及牡丹江新闻综合频道、牡丹江日报媒体记者出席。

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敬贤对人民调解激励和律师专业调解制度情况做出发布副院长赵敬贤从开展此项工作的背景、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此项工作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前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西安区法院总结经验、统筹谋划,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2020年申报专项调解经费,2021年初获批准下发。与牡丹江市人民调解中心沟通协调,选派文化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民调解员入驻西安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从事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与两家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意向,引入律师轮流驻院值班,从事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导、答疑解惑、诉前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制度、机制,推动多元解纷走深走实。

一是在全省法院首推法官指导下的诉前调解模式。2020年10月起,西安区法借鉴外省法院的经验,施行法官指导下的诉前调解机制,凡适宜调解的案件全部委派诉前调解,同时将诉前调解案件分到法官名下,由法官指导调解员“双管齐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视情形予以司法确认、按当事人自行和解处理等方式结案,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调解不成功的,立诉讼案号,由指导法官进行审理。该做法对于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以及法官提前了解案情,提高审判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是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西安区法院经院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印发了《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规定》,实行以案定补。驻院人民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件案件,按照补贴规定领取相应的调解补贴款;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协助完成送达工作、无争议事实记载工作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发放补贴款。

是建立律师调解员驻院调解制度。西安区法与辖区内的黑龙江乾熙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方在合作中的工作内容、合作时间、服务报酬、权利义务等内容都做了详细规定。今后,两家律所将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选派执业律师为法院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丰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内涵

人民调解员和执业律师进驻法院从事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延伸,是多元解纷机制的深化,将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看得见也摸得到的纠纷解决途径,更加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调解中心和人民法院双向补贴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驻院人民调解员多劳多得将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律师驻院参与调解,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促进纠纷及时、高效地解决。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纠纷当事人、人民法院及调解组织各方,都具有积极意义,是一项各方互利共赢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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