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西安区法院通过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党史教育,深化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认识,以更硬举措要求、更强责任担当,将思想自觉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纾民忧、解民困的行动自觉,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
近日,速裁法官于杰先后审理两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案件送达过程中,无独有偶,两个案件被告称均不同意给付抚养费,也不同意到庭参加诉讼,态度非常恶劣,因两件案件的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第一件案件的过程中,据孙某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孙某与杨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生女杨某某于2014年出生,出生后孙某发现被告家庭重男轻女,自孙某生下杨某某后,杨某某奶奶及四个姑姑均要求孙某与被告离婚,并称该孩子并非被告亲生女儿,但拒绝做亲子鉴定,杨某某至今不认识自己奶奶及姑姑,被告也不再为孙某提供生活费及孩子抚养费,2019年9月孙某与杨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杨某某由孙某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但离婚至今被告从未给付过抚养费,原告租房子,靠晚上摆摊支持家用,因生孩子时已近40岁,至今身体每况愈下,孩子学费也成了问题,庭审中孙某不禁流泪诉说。第二件案件,秦某与苏某于2004年生育婚生女苏某某,于2012年协议离婚,婚后秦某独自抚养子女至今,如今孩子已上高中,而苏某从未给付过抚养费,在法官与被告交涉中,被告表示,没有抚养费,爱怎样就怎样拒不配合的恶劣态度。
于杰法官考虑到孙某及秦某情况着实令人同情,能做的就是快速审理结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天加班将两件案件判决完成,第二天将判决给两名原告直接送达,两名被告邮寄送达。至此,两件案件从接收材料到送达开庭传票再到开庭结案未超过10天。
以上案件是在教育整顿期间,将学习成果转化为 “为人民服务”成果的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