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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当事人之所急 想当事人之所想

  发布时间:2020-10-27 08:05:47


近日,来自绥化市的当事人吴某,将自己名下大众CC轿车出租给朋友于某,但在出租期间于某又将汽车转租给其他汽车租赁公司,而后公司人去楼空导致该车下落不明。

在吴某和于某的双方出租协议中明确规定于某无权私自出售变卖该车,出租期间出现偷盗及交通事故等问题由于某承担全部责任。当吴某找到于某索要丢失汽车赔款时,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赔偿。于是,焦急的吴某找到了牡丹江市司法局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经过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和调解,吴某与于某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并约定第二天在西安区法院做司法确认。

申请人吴某家住绥化,家中来电有急事须当天晚上乘车返回,调解中心组长苏艳力立即联系西安区法院希望当天进行司法确认,立案庭马韫慧庭长听闻此事后立即与负责司法确认的干警石悦沟通,石悦得知当事人的情况后,在下午已经约好两件司法确认的情况下,仍立刻答应,不畏辛苦,加班加点为吴某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为当事人免去奔波,服务百姓。

“西安区法院石悦同志做完司法确认时,大概晚上7点钟,那时天都黑了,她还没有吃晚饭,由于我个人的原因让石悦同志加班到那么晚,她还全程面带微笑没有任何怨言,我想这就是西安区法院干警心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我真的很感动。”

是的,这就是西安区法院干警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心系群众,服务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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