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7日,在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的周密组织下,第二执行团队5名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了一起继承纠纷案。
被执行人米某因继承纠纷案件被判决给付申请人董某三人继承款及利息共计75万余元,其拒不履行,申请人立案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米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方调查,米某无存款可供执行,遂依法对其继承的房屋予以查封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面对法院采取的措施米某竟然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多次短信通知也不出现。此时正值疫情期间,房屋内杂物堆积,强制清房人员多,耗时久,人员聚集暴露风险大,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执行法官经研究决定先进行评估拍卖再强制清房。经两次司法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又通过多种方式联系米某主动清房,其拒不配合。最终,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清房”措施。
为了确保“清房”行动顺利,承办法官提前制定执行方案,进行周密安排。
7月15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到达现场,随即现场布控,在社区人员的见证下,开锁公司人员打开了门锁,执行干警对米某留在房屋里的物品逐一登记清点。清点完毕后,搬家公司将全部物品搬运到申请人董某承租的临时仓库。
7月17日下午16时,经过三天近40个小时高温下工作,执行干警圆满完成了“清房”任务,并将清空后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