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法院党组以“司法公信年”活动、“三清”活动和“争创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切实从思想认识上、队伍管理上和审判监督上进行正本清源,力促案件质效、队伍素质和公信形象“三个提升”。主要措施是:
一、增强“三种意识”、树立“三种精神”。西安法院党组专门召开全院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田强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活动”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要求广大干警能够以事业为重,有所作为,有点精神,有种追求,在法院工作一天,起码要做到“三个对得起”,一是对得起良知、二是对得起工资、三是对得起位置。在此基础上,还要增强“三种意识”、树立“三种精神”,即增强忧患意识、树立起担当精神,增强争创意识、树立起进取精神,增强团队意识、树立起奉献精神。从而,时刻保持执法办案时“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自警,工作落实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自励,面对群众时“衣食父母、毕恭毕敬”的自觉,看待名利上“平安是福、贪焚是祸”的自醒。从而在干事创业上呈现出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形成一种健康的人生品味,走出一片新的天地。
二、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干警表率。西安法院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摒弃长官意识和特权思想,在审判工作上勇挑工作重担、当好干警表率、促进事业发展。目前,已责成审管办研究分配院、庭长案件办理指标,组织院党组成员、尤其是庭室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抓好案件合议,保证每个成员充分表达合议意见;带头开“示范观摩庭”,开展“师傅带徒弟”式的庭审能力训练,搞好审判业务“传、帮、带”,帮助年轻审判人员尽快提高实践能力,尽量少走弯路。
三、发挥主体作用,掌控案件质效。以减少和杜绝诉讼、执行和信访积案为目标,强化审管办、审监庭、督办室等监控主体的职能,配合院党组对案件进行把关指导。通过坚持好“四个统一”,即上诉案件统一把关、上诉案件统一取送,法律文书统一评查、临限案件统一督办,牢牢地掌控住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主动权,为院党组负责、为审判事业负责、为人民群众负责。近期,由审管办牵头,审监庭、政工科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与院、庭长办案制度、庭审示范观摩活动一起抓、一起推进、一起落实。
四、坚持奖罚分明,肯定进取行为。西安法院党组本着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一般的原则,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三点:一是用问责追责唤醒工作的热情。按照市委政法委王育伟书记讲话精神,4月1日以后再出现有理访信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中院有发回重审内部函的案件,不能再以认识不同或存在瑕疵为由,敷衍塞责评查部门,必须针对函告意见,提出认识不同的理由和依据。如果理由和依据不充分,都要按照最高院关于瑕疵案件的处理办法予以追责。同样,对工作不负责任、推着不干、顶着不办、做表面文章、搞华而不实的人,也要追究责任。二是用绩效考核考出真实的水平。年初以来,院党组责成政工科,按照不同序列和不同岗位,借鉴其他法院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对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旨在切实解决岗位职责不够明晰,工作职能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甚至忙闲不均和苦乐不均的问题。力求在评选先优、提拔使用干部上,正确充分地利用考核成果,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廉罚贪,切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用能上能下激发队伍的活力。从建设团结和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领导班子出发,在市中级法院、西安区委和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尽早将班子成员配齐配强配到位,为整体工作发展进步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坚持重能力、重实绩、重品行的原则,认真借鉴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在全院形成一个人心齐、风气正、讲实绩的用人导向与管理合力,激发干警队伍的活力,促进全院工作向着公信、文明、自强、和谐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