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法院紧紧围绕省院石时态院长“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对法官的信任、对司法的信服。
西安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刘某与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先给付申请人一部分欠款,剩下的余款于2019年年底前分期或一次性给付完毕,但被执行人分期给付了一部分欠款后便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没有了执行能力,没再按期给付。因此,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要求恢复申请执行,拍卖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房产。西安区法院执行员杜勇在充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联系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杜勇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耐心的沟通,努力做通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与双方当事人背靠背,心贴心的耐心说和,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给付15万元,余款年底前一次性结清。
西安区法院认真履行省院石时态院长“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努力让社会各界信仰法治,让有理的当事人清楚“不用求人打官司”,让无理的当事人明白“打官司求人无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安全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