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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 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

  发布时间:2017-10-11 15:03:52




1011,西安区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共”,就是树立共同目标,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共同行动,“建”,就是在思想上共同提高,协同推进法院与师院法学院的人才建设。

何耀新院长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的五名学生分别签署了实习协议书,实习为期两个月,并根据实习生个人特点及优势,将五名实习生合理安排到业务庭室进行实习。

此次合作有利于法学专业学生增加实践锻炼,更好地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西安区人民法院积极为每名实习生配备资深法官进行带教,提供实践机会,并为实习生提供午餐,希望他们在良好的实践学习环境中,切实得到提升,早日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

通过本次的合作,西安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与高校合作机制,力求做到更好,积极为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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