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以来,把涉农执行案件做为执行攻坚重点,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加大执行力度,近日,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就妥善解决一起涉农案件。
本应是金秋收获满心欢喜的日子,申请执行人孟某某在被申请执行人牡丹江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机器使用过程中一直问题不断,不能正常使用,多年来造成经济损失达几十万元。经与被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无果后,孟某某决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2016年将牡丹江市某农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判决孟某某胜诉,牡丹江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一次性返还孟某某所支付的机器款144000元。但判决生效后牡丹江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身心疲惫的农民孟某某申请了执行,找到案件执行法官时孟某某觉得已经走投无路,情绪十分激动,诉说案情时一度失控大哭,对于农民来说秋天的收获就是他们的希望,也是他们生存的唯一保障,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当事人,一边立即传唤牡丹江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负责人,积极对其进行普法教育,说明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和上了
“老赖”名单对他企业的影响,安抚了申请执行人,消除了被执行人的顾虑,最后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处理结果双方都非常满意。
一个已结执行案件背后都有执行法官无数辛勤汗水和无数的言语劝解。对于辛苦,执行法官只是摆摆手,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满意,执行法官才会露出会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