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2017年6月26 日,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何耀新同志独任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审结,这已经是半年来,何耀新院长审理的第13起民事案件。
在此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表示:“真没想到院长是自己案件的承办人,在开庭前何院长就多次打电话与我们沟通,倾听我们诉说婚姻生活的点滴,劝我们谨慎对待婚姻,在发现我们怨气未消,心存芥蒂时,又把我们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虽然双方未能重归于好,但何院长的诚心与耐心,深深的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最终都做了让步,以和平的方式结束了婚姻。
何院长常说:“调解,就要学会换位思考,要做到情、理、法的融合,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半年来,何院长共审结了7件民事案件,且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达到100%。这些案件的快速高效审结,充分体现了何院长准确把握争议焦点的能力和释法说理的沟通能力,同时为院庭长办案的落实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截至2017年6月底,西安区法院院庭长共受理案件931件,结案464件,其中民商事一审结案率达到71.9% 。案件中包括中院发回重审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这一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立,不但加强了院庭长办案的亲历性,还充分调动了员额法官审理案件的积极性,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充分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