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西安区委召开党员表彰大会,西安区法院第二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第四党支部书记于佳被评为“基层好支书”。
西安区法院第二党支部现有党员干警18人,主要分布在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第二党支部按照“五好”党支部的目标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狠抓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使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司法为民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法院的审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西安区法院刑庭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准确适用法律,较好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多次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五一”劳动模范集体等荣誉;司法警察大队甘当审判、执行工作配角,在完成自身服务训练的同时,又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 2017年被省法院评为“五星级警队”。
西安区法院第四党支部书记于佳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凭着一颗炽热的矢志不渝的事业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工作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作为支部书记,她不但掌握了基本理论,而且学会了做党务工作的方法,在处理日常党务工作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的处理和解决问题,使广大党员的思想一致,工作积极主动。
于佳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平时工作当中,时刻以党员的条件来严格要求自己,以党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传递给支部的每一位党员,同支部成员共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同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