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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办案体民情 调解处理解民忧

——西安区法院审判团队到当事人家中办案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6-12 10:28:44



69,西安区法院调研法官卞熙存及其审判团队法官助理赵婧鹏,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没有简单地进行缺席判决,而是积极联系被告(男方),到达被告家中,释法析理,调和矛盾,虽没能使二人言归于好,但也促成双方和平分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原告(女方)曾于20167月向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又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西安区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20175月,原告再次起诉离婚,65日庭审时,被告经合法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法官电话询问,被告明确表示不配合,随便法院怎么判,法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

庭审后,法官指导法官助理拟写判决书过程中,经过沟通,二人决定到被告家中尝试进行调解。69日,二人同原告及其代理人来到温春镇黑山村的被告家中,向被告普及法律知识,分析其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原、被告再次和好的机会。由于原、被告已分居多年,感情淡化,未能重归于好,但是原、被告却被法院的温情所感动,对西安法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本可以一判了之的一起小小离婚案件,法官却偏要跑到被告家中调解,这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在冰冷的法律规范里灌输司法的温情,感同身受地体察民情,千方百计地化解纠纷,用实际行动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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