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别人的钱为自己置办产业,帮自家姐姐提升生活质量,享受的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完全不顾债权人的困难,法院开庭传唤也拒不理睬,躲到省外过起了逍遥日子,被执行人梁某的行为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 梁某夫妇两人以购买住宅、车库做生意为由向曾某夫妇两人先后六次借款,共计借款金额130万元,出具借条4张收条2张。梁某夫妇两人用所借的钱款,先购买了一处住宅,后又购买了5户车库,其中三户落到自己名下,两户落到梁某姐姐的名下。而原告曾某夫妇当时还将自己的门市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代款项一并借给了梁某。如今,原告曾某夫妇两人因为梁某欠其他债主的债务,每月都要交付利息,至今已将近15年,损失巨大,已经无力支付。而梁某却躲到外省杳无音信。甚至连梁某夫妇两人的户口也迁离原住所多年,梁某夫妻两人早就不在当时用借款购买的房屋中居住。
2012年在法院执行立案后,梁某的丈夫姜某突然出现,声称其在法院打算采取强制措施的房屋中居住,为的就是干扰法院对此房的强制执行。当法院询问其妻子去向时,姜某又跟法院打起了迷糊阵,说自己已经和妻子有10年没有联系了,不知妻子去向!法院传唤拒不到庭,尔后却出面搅局。其朋友也反映,梁某已经用借来的钱款在外地买房安家,而梁某外借多人钱款数额巨大,根本无偿还可能,外逃10年赖账,已具有诈骗的性质。而梁某的姐姐为了转移资产,曾几次张罗要将梁某名下的房产卖掉,又找了两户买主,两户买主为了争相购买其房屋还在房屋内打了一架,惊动了公安局。而梁某姐姐抗拒执行,不仅态度恶劣,而且还恶意隐匿财产,阻止法院执行其妹妹的房屋,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司法程序。为此法院在多方取证后,证实了该房屋既不是梁某唯一的住所,亦不是其姐姐必须的港湾,因此法院对阻碍案件进展的关键人梁某的姐姐在2017年5月5日进行了强制据传,在执行干警对其一天一夜的思想工作疏通后,梁某姐姐终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同意将其妹妹的房屋清理出来交由法院执行。
梁某姐妹两人的舒适生活想必也到此为止,借别人的钱来让自己享受舒适的生活,无论以何种形式逃债,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到头来依然是黄粱一梦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