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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强迁”威力突显,警务化改革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7-02-17 13:44:56








2017216日,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在市中院机动执行大队助力执行指导下,出动干警30人、警车5辆,联合先锋公安分局、市公证处、牡丹江朝鲜族街道办事处、黑龙江生活频道社会方圆栏目组,对房产工程施工方姜某负责施工的鑫嘉园小区采取强制迁措施,强制其清出物品交付房屋,为89户民众“安家落户”。

本案涉执当事人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称:201266日,其与被告姜某签订了施工协议书,将牡丹江市西安区鑫嘉园小区8号楼二期的施工发包于姜某,施工过程中双方均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无违约的情形,而且该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是被告及其施工队伍以原告与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联合开发协议无效为由,拒不将竣工房屋交付给原告,并阻止动迁户及购房人入住,致使89户业主有家不能回。经三级法院审理认定,原告与另一房产公司均有开发工程的资质,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其联合开发协议有效,被告姜某应如约履行合同,让89户动迁户及购房人及时入住。被告姜某曾多次拒绝履行义务,这一拖就是四、五年,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房子就是奢侈品,是普通百姓积攒半辈子的心血,是子女成家立业的基础。89户房屋中有三分之一是以结婚为购买前提,这一拖,拖的是喜事、来的是忧愁。

法院作为法律制度的维护者,面对老百姓的诉求,势必要维护司法的权威,保障老百姓的权益。因此,我局迅速决定对姜某负责施工的小区采取强制迁出措施,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大力运用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调度整合两级法院执行资源,出动全局执行警力,确保执行任务顺利完成,为89户房主讨回公道。

经过8个多小时的强制迁出和清算工作,89户房屋已经全部强制迁出、清算到位,只待相关手续齐备后即可交付给各屋主和商户。本次强制迁出行动,是我局执行警务化改革后的首次大型执行活动,即为我局警务化改革后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际作战机会,又为我们查缺补漏、自我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检验平台,更为89户房主医治了沉积多年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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