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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以人为本,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7-01-18 11:12:50


  2016728,李某、刘某等人申请立案执行与被执行人李某、韩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55 328元,但被执行人却一直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无奈,李某等人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在接到立案通知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送达过程中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劝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与被执行人的几番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韩某系处级退休干部,老伴张某经营一家种子商店。因经营不善,种子商店负债累累,的确无能力一次性还清借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计问题,同时也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执行员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努力劝解双方当事人各让一小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每月提取被执行人韩某的工资收入5500元用于还款,保留张某每月养老保险金2200元用于生活。这样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情怀。至此历时3个多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双方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申请人还特意制作锦旗向法院表达感谢,面对当事人的肯定,执行人员更感到责任的重大。

案件的成功执结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在执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凭着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方法,才能使一件件执行难案、积案得以圆满执结,才能真正化解群众对法院的误解,才能真正做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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