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 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 完善法院职能

  发布时间:2015-01-13 09:37:45


    西安区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矛盾很深,被告不仅拒绝返回原告的货款,还提出了反诉请求,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因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该案审理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

为了更好地审理该案,西安区法院将一名人民陪审员增加到合议庭中。该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员”的作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其和审判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撤回了反诉,并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这只是人民审判员参与审理案件中的一件,西安区法院在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不仅改变了以往“陪而不审”的尴尬局面,尽可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生活阅历丰富的特点,利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好民主监督的作用,很好地弥补主审法官的“短板”,最大程度上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国将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也就是人民陪审员将只注重事实认定,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因此我院将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化解纠纷,参与执行,信访接待,法制宣传和廉政监督的多元化作用,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