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一直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审判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最高院提出的“调解优先”的原则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近日,西安区法院法官通过不懈的努力,运用多种调解技巧,妥善解决了一起涉及多家医院的医患纠纷,社会效果明显。
原告王某某的妻子于2012年在牡丹江市多家医院住院,期间死亡。2012年王某某起诉三家医院,经省、市两级医学会鉴定,均认定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没有鉴定。原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其中一家医院存在过错,责任程度为30%-20%之间。庭审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王某某对法院的工作极其不信任,并对鉴定有异议,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
为妥善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西安区法院的法官迎难而上,沉着冷静吃透案情,确定调解方案,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辨法理、讲情理、析事理,以平和的话语、不厌其烦的态度,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多次劝说王某某无效的情况下,法官运用调解技巧,改变工作方法,多次找其朋友做工作。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院领导亲自出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各方当事人的自身利益出发,讲清调解的意义,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当庭握手言和,圆满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使一起涉及多家医院的医患纠纷得到圆满彻底的解决。原告王某某为了表达感谢之情给办案法官送了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