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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搭建“五个平台”提升法官素质

  发布时间:2013-10-21 14:37:12


    西安区法院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制定出台了《审判人才培养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搭建“五个平台”, 内部挖潜,练功塑形,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

    一是搭建教学提升平台。建立“周五学习日”平台,组织法官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包括聘请专家学者授课、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和法律法规教学光碟等,巩固提高业务知识,提升司法能力水平。7月5日,首堂课特邀牡丹江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法学教授张德筠授课,主要就新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讲解,课后大家普遍反映学有所获,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是搭建引导提升平台。借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经验做法,在实行“法官导师”制度、开展“法官教法官”传帮带活动上进行有益探索。从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中推荐导师人选,由院党组讨论决定名单。导师与学员实行双向选择,每名导师同期指导的法官学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两人。导师每周至少与法官学员进行一次法理、审判实务、工作经验或方法等方面的交流。通过这个平台,面授机宜、传经送宝,用言传身教的方式,让新任法官在实践中学习成长,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三是搭建研讨提升平台。责成各庭室长负责审判人员业务指导和组织业务学习。具体要求是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即时召开庭务会进行研讨;严格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随时随地对主审人、承办人进行业务指导。

    四是搭建观摩提升平台。按照市中院《关于深入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由审管办牵头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内部庭审观摩和到上级法院、兄弟基层法院观摩相结合,力求在练好内功、练就真功上取得实效,同时也为有效促进干警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提供有效平台。

    五是搭建深造提升平台。鼓励干警进修研究生学位、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努力培养高学历、高水平、专家型法官,切实解决增编补员不及时、审判人员短缺的问题。凡是进修考研获得学位或者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院党组均要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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