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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构建“四项机制”推进“两个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14 10:11:45


   西安区法院借助“两个年”活动的有利契机,以扭转近年来管理缺失带来的落后局面目标,积极构建用制度约束、按制度办事、拿制度评价的法院管理新机制,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质效,树立公信形象,努力创先争优。

    一是构建激励竞争机制。针对队伍十多年来没有开展过公开竞争上岗和双选双聘的实际,在取得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同意的前提下,选择恰当时机,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全院范围内的竞岗竞聘、岗位交流,把有能力的人放到重要的位置上,营造责权统一、风清气正、心理平衡、心情愉快的工作氛围。以此推动形成“洼地效应”,营造能上能下、人心思进的队伍动态管理新局面。

    二是构建绩效考评机制。按照人民法院分类管理的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干警绩效考核档案。分为中层正、副职、法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六个序列,结合中院考评结果和岗位职责要求,依次进行考核,每年排序排位,作为评选先优、晋级晋职、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切实树立绩效考评的权威,作为衡量大家工作的一把标尺。

    三是构建责任追究机制。围绕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三个重点,由审管办、办公室、政工和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分别建立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行政管理问责制度和队伍管理连带责任制度。做到是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通过问责机制的推行,提高审判质效、行政水平和队伍素质。

    四是构建督促办理机制。坚持“管当下、管长远”两手抓,给各个绩效考核控制主体,主要是审判管理部门和行政综合部门压担子,要求积极地发挥主体作用,正确行使通报、批评、建议权力,加大各项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跟踪问效力度。尤其是充分发挥督办室牵头拿总的作用,定期接收整合各部门督促信息,统一制发《督促办理情况通报》,保证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实抓靠、抓出成效。

联系电话:0453-893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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