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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巡回审判走进乡村

  发布时间:2013-04-12 15:15:42



图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西安法院代院长赵珉为巡回法庭揭牌。


图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西安法院代院长赵珉与海南乡农村信用合用社、海南乡村民代表进行座谈。


图为:西安法院法官在巡回审判庭开庭。

    4月12日上午,西安区法院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海南乡乡政府举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区司法局局长人潘恒军,西安法院代院长赵珉出席了揭牌仪式。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审判接地气、公正连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制度就地立案、就地开庭、便利当事人交通、便利当事人生产生活的优越性,在海南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海南乡司法所设立首个巡回审判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把司法公正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巡回审判制度在我国深得民心,有着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早在延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走群众路线、为群众服务、送法上门、保障民生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办案典范。海南朝鲜族自治乡位于牡丹江市区西部,行政区域总面积109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其中朝鲜族村4个。总人口1.8万人,朝鲜族占47%,汉族占49%,其它少数民族有满族、回族、蒙古族、白族等六个民族占4%,农村总住户4135户,农村人口1.47万人。西安区法院从海林市海南乡划归西安区管辖的实际出发,针对基层法庭撤销后和行政区划变更后给农民群众带来的诉讼难、交通难的问题,积极回应老百姓对公正司法的需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巡回审判工作实施细则》,决定恢复和建立巡回审判制度,发挥原有的基层法庭的相应职能。这既是贯彻市委“接地气、连民心”活动的有效举措,更是贯彻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为”工作主题的具体实践。

为了保障巡回审判工作面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西安区法院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民事战线的领导新自抓,抽调民一庭和民二庭的骨干力量,专门负责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二是明确了受案范围。主要将婚姻家庭、劳动报酬、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和农忙时节案件、弱势群体案件等共11 类案件列为巡回审判的受理范围,紧贴农村人口生产生活实际。三是设立了审判地点。在海南朝鲜族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提供了巡回审判办公办案场所,公布了办公时间、受案范围、责任法官。四是加大了宣传力度。设计制作了“便民连心卡”、“法官公示牌”,还在当地聘请了一名诉讼联络员,加强对巡回审判的宣传和前期诉讼服务。五是加大了保障力度。为巡回办案人员提供专门车辆,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解决了下乡补助、办案经费和联络员费用,积极协调乡镇金融机构设立诉讼费代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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