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为目标,坚决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避免给当事人“打白条”,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权威。依法拘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53人,对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变卖法院查封物的2名当事人追究了刑事责任,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借助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契机,依靠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开展了集中执行涉访案件专项活动和积案“三清”活动,针对“五类”重点案件,推行“五定一包”机制,坚持“三区别、三坚决”执行原则,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4起积案全部执结,使3起长达8年的案件得到息访。严格落实重大、疑难和有影响案件向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征求解决意见,出面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执行工作纳入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认真执行督促办理制度,由局长亲自过问上级人大、信访办、政法委等机关交、转办案件,做到一案一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共办理督办案件18起,并纠正了个别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遇到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积极主动地向人大请示汇报,遇到特殊案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主动向有关领导机关进行报告、取得支持、出面协调、联合行动,有力地保障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