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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校园“安全网” 守护“六一”欢乐时

  发布时间:2025-06-30 11:05:16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欢乐、安全的节日氛围,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牡丹江市朝鲜族小学法治副校长李世龙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为孩子们的节日增添了一份特别的“安全礼物”。

讲座伊始,李法官以“法律从何而来”“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等互动问题轻松开场,迅速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感受到法律的亲近。随后,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活实例,向同学们阐释了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其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同学们后续学习用法律抵御欺凌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法官详细介绍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加以规定,《刑法》通过划分刑事责任年龄规范未成年人行为,《义务教育法》保障同学们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出行安全等。他强调,这些法律就像一把把保护伞,从各个方面守护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在六一儿童节及日常生活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

在校园欺凌专题讲解中,李法官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除了常见的肢体冲突、言语辱骂外,还包括损毁财物、网络暴力、强迫他人等隐蔽行为。他告诫同学们,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勇敢拒绝,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必要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李法官还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处理机制,学校会根据欺凌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涉事学生进行分级处理,情节轻的进行训诫教育,情节重的公安机关介入强制训诫,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将转至专门学校矫治教育。一旦欺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犯罪,涉事者将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他希望同学们在享受六一儿童节快乐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校园欺凌的存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讲座最后,李法官鼓励同学们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在遇到危险和不法侵害时,要保持理性,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希望孩子们在六一儿童节及今后的日子里,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拥有一个安全、快乐、美好的童年。

此次法治讲座是西安区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法治教育的生动实践。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未来,西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呵护下,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及成长的每一天。

责任编辑:一审:吴雪萌、二审:马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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