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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安全屏障铲除黑恶势力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4:14


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干警前往西安区大润发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

活动现场,西安区人民法院干警通过宣讲条文、发放资料、即时答疑等多种形式,为过往群众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手段及危害后果,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社会公众共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法治氛围。

下面让我们一起跟随西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起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意义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专门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二、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三、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什么?

指有以下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 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 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反有组织犯罪的国家职能机关及单位有哪些?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我们如何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

(一)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配合执法机关打击犯罪;

(三)加强社区防范,构建邻里互助的安全环境;

(四)支持正义事业,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五)教育引导青少年,培养健康向上的社会新人。

我们呼吁每一位群众都成为反有组织犯罪的参与者和守护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为和谐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一审:车飞

二审:季明

三审:刘雪晶

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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