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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小案”就真的“小”吗?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3:30


41日下午我调解成功了一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且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这一周的时间,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小案”就真的“小”吗?

案情是这样的,付某租赁了陶某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卫生间漏水导致楼下某摄影室被水浸泡,造成拍摄器材和道具受损。作为原告的摄影室经营者列出了各项损失的明细,共计3724元。开庭时,我按照庭审程序一步步地还原案情,让被告了解到原告的受损情况。看到二被告情绪都很稳定,我决定开启“调解模式”。我采取背对背式调解形式,先告诉原告,司法鉴定的程序和费用,与其一同对损失清单上的数额逐一进行分析,最后原告主动将诉请变为2000元。我又将被告请回法庭,从情理上阐述房屋被淹后的苦恼,从水淹现场的照片中计算原告的经营损失,被告也愿意赔付2000元。在数额上达成共识后,我觉得应该再推动一下,看能否当庭给付。我将双方请回法庭,开始聊大家到法院开庭的心情。原告说:“法庭很神圣,而且能解决问题,但不愿意再来了,因为耽误摄影室开工。”被告也说,下午是请了假来开庭的。于是,我说:“既然大家都调解成功了,就把赔偿款今天支付完毕,这样就不用再耽误大家的工作。”最后,付某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履行了赔偿义务。

当原告与我道谢的瞬间,我再一次意识到“法官”的重要性,那份职业的荣耀感油然而生。在法院众多的民事案件中,这真的算是小案子——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金额少,可在我看来,这是牵动百姓心的大事儿,他们会因为财产遭到侵害而烦心,会因为一起诉讼而焦虑。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他们都希望到法院来解决问题,而且希望快速解决掉问题。我们法官每天审理案子是工作内容,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这些都是他们的烦心事、闹心事。那些家长里短,那些债务纠纷,诉讼标的可能都不是很大,可如果化解了他们的矛盾,百姓就会更加信仰法律、信任法院和法官。

张军院长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我认为,落实“如我在诉”的要求,就是在办案过程中,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做到换位思考,多理解、关心当事人,让法理情相融,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想方设法地化干戈为玉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契合新时代司法的需要。当法官让双方处于良好互动关系状态时,当事人往往更愿意接受法官的判决。同时,我们还要着力探索新形势下提升办案效率的创新措施,做到公正与效率兼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

萤火微光,愿为其芒。从穿上法官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与责任、与奉献、与使命结下不解之缘。纵然琐碎忙碌,纵然默默平凡,为了肩上的责任和使命,为了更多人的诗与远方,我将砥砺前行,用心攀登,铸就时代的荣光。

一审:魏丹丹

二审:马韫慧

三审:刘雪晶

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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