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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施策巧执行 助企和解获双赢

  发布时间:2024-04-22 14:48:35


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为企业的执行案件时,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协助双方企业搭建起信任的桥梁,有效促成了执行和解,在全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也帮助被执行人保持了良性经营。

牡丹江市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与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牡丹江市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胜诉,被告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给付9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该义务,原告向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和线下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局局长和办案人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对其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履行能力、资本背景等进行综合分析,掌握了北京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其股东这一关键信息。办案人立即联系北京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与其细致的沟通并向其厘清利弊,该公司自愿作为被执行人的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给付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在法院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与担保人签订了执行担保书和执行和解协议书。签订后不到一周,担保人便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

西安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灵活精准地为企业寻找到突破困境的最优方式,将助企纾困的理念落到实处。下一步,西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妥善调处涉企矛盾纠纷,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不断优化,为家乡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审:刘 

二审:佟 

三审:刘雪晶

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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