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半个小时就解决了问题,还当庭收到了赔偿款。”
“楼上楼下的邻居,真的应该多些体谅和宽容。”
在西安区法院第九法庭里,原告代理人向法官不停地表达谢意,被告代理人写下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案情回顾
高某和章某系上下楼邻居,2023年8月4日,章某家发生严重漏水事故,造成高某家天花板、卫生间出现大面积渗漏痕迹,屋内衣架、鞋柜、浴霸及衣物均被浸泡。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高某诉至西安区人民法院,主张章某排除对其房屋漏水的妨害,并赔偿相关物品的损失25000元。
纠纷化解过程
承办法官在查看案件卷宗时发现,高某一直在苏州生活,章某也不在牡丹江市居住,章某一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因原被告均不在本市,承办法官决定先通过电话进行调解。法官询问了原告家里受损情况,具体哪些设施被水浸泡?诉请是否有相应证据予以支持?原告阐述,索要25000元赔偿的原因,不仅仅是家里设施受损数额,还包含他从苏州往返牡丹江的路费、食宿费和误工费等。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原告进行沟通,向其讲述哪些是直接损失,哪些是间接损失,法律保护的范围是哪些?在即将结束通话时,原告的情绪逐步稳定,并同意调解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接着给被告代理人打电话,了解被告欲赔偿给原告的金额,也向其说明带给原告的种种不便和邻里情的重要性。在被告代理人与被告商量后,给法官打来电话,也表示愿意调解解决问题。
3月19日下午庭审时,原被告都没有到庭,双方代理人带来了调解方案。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相差10000元,承办法官仍积极引导代理人达成和解,希望他们能各自给原被告打电话,把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后,承办法官提出了章某一次性赔偿高某15000元的解决方案。双方代理人再一次打电话与原被告沟通,承办法官继续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后双方同意赔偿金额为15000元,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法官又说服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就此,两位邻居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既解决了问题,也解开了心结。
案后评语
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在法院审判的案件中有很多“小案”,“依法”办理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真正兼顾“公正”与“效率”把小案办好。法官要做到的就是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及时、高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要以百姓心为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案件的处理结果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审:魏丹丹
二审:马韫慧
三审:刘雪晶
编辑:田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