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区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当庭给付,最终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3年10月,10岁的曹某乘坐原告刘某的出租车下车开门时未进行观望,与后方正在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蹭引起交通事故,导致刘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刘某、曹某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自行修车,产生的维修费与停运损失等赔偿事宜未与曹某家属达成一致意见,诉至西安区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曹系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案情简单、诉讼标的额较小,如进行开庭审理直接判决,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可能会对曹某未来成长产生影响,故在第一时间与曹某的父母取得了联系,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最初,曹某的父母在表达歉意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认为原告刘某主张的损失并不合理,原告却坚决不同意曹某父母提出的调解方案,坚持赔偿数额不让步,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更加耐心地为原告释法说理,针对诉状中的赔偿数额,向原告讲解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及最终所得数额。经过不懈努力,原告终于接受了曹某父母提出的调解数额,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曹某父母当庭向刘某支付了赔偿款。
调解工作虽然结束,承办法官的牵挂还没有放下,留下曹某的父母细心地就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等,进行法律普及,并教育曹某父母应严格履行好监护人监护义务,保护好孩子自身安全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审:车 飞
二审:季 明
三审:刘雪晶
编辑:田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