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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衔接促履行 执源治理落实处

  发布时间:2023-10-11 13:50:54


2022年5月26日,西安区法院杨旭法官受理原告姚某与被告崔某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杨旭法官团队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解,杨旭法官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房屋漏水导致楼下原告房屋及屋内设施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庭前,杨旭法官走访物业公司向当时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相关房屋产籍信息,由于被告家中无人居住并且一直联系不上,对被告采取公告送达程序,因为原告房屋具体毁损数额无法认定,杨旭法官告知当事人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程序,并为原告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历经司法鉴定、公告送达等程序后,杨旭法官第一时间开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姚某6 918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姚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匡扶正义、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杨旭法官团队手中,对其公正高效办案表达感谢。

至此,该案民事审判程序审理结束,杨旭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他知道原告拿到民事判决书后并不能实际解决其财产损失的问题,遂在此后多次尝试与被告通过微信沟通,并找到被告崔某的亲属,试图通过其亲属与被告崔某取得联络,得知被告一直在韩国务工,遂与其约定回国后及时到西安区法院解决此纠纷。20231010日被告回国后,杨旭法官在西安区法院主持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杨旭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当即履行判决义务,将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13 770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即撤回执行申请,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杨旭法官坚持做到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执行程序前,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西安区法院将牢牢把握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三个发力点,推动诉讼内与诉讼外双重机制并重并举,做好源头治理,实现精准立案、诉前调解、执前督促、执行和解等程序全面衔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执行程序前,切实促进立审执一体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一审:王征 二审:佟波 三审:刘雪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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