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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谢信后,又收到一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3-06-25 08:21:20


531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以调解的方式将原被告双方的纠纷予以化解,并当庭给付完毕。庭审结束后被告书写了感谢信,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65日,原告委托律师给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对法官的工作予以肯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告与被告发生纠纷,被打伤后入院治疗。出院后因医疗费未得到赔偿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00元。因考虑到双方矛盾纠纷不大,承办法官车帅在开庭前,多次给原告打电话沟通,耐心细致的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能尽快得到该笔赔偿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将赔偿款交付给原告。至此,案件圆满解决。因此原告在外地委托其律师来法院给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锦旗是一份赞许,更是一份责任,这面沉甸甸的锦旗背后的特别故事将不断激励法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一审:魏丹丹 二审:马韫慧 三审:刘雪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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