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法院的执行,我的土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归还回来,太感谢你们了”。两名群众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一边向执行局干警送上了秉公执法、弘扬正气的鲜红锦旗。
原来早在一个月前,西安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的申请,依法恢复执行了一起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案件。案件的由来是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某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位于东和村的承包地归还给吴某某。而刘某某却在收到判决书后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没有归还承包地,在其外出打工后吴某某彻底联系不上了刘某某。
该案件在依法恢复执行程序后,西安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刘军立即带领办案人员奔赴东和村进行调查。经了解,刘某某确已外出打工,不在本地,其土地由其家人代为经营。刘军局长便联系正在外出学习的东和村书记,请其帮助做和解工作,让刘某某主动归还承包地。村书记表示自己现在在外学习,短时间无法回村进行和解。由于土地马上需要进行耕种,农民的需要大过一切困难,刘军局长当机立断要求村里配合强制执行,确定土地四至,依法强制分割承包地。因当天天色已晚,且承包地距离村委会较远,已无法立即开展强制执行,于是刘军局长带队返回院里后与办案人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要求办案人克服困难,马上着手完成承包地分割工作。
在确定执行方案后,西安区人民法院两名办案人又一次来到东和村,与村土地管理员沟通后得知,现在农村自开荒地情况很多,已很难准确确定刘某某土地四至。为避免分割土地出现新的问题与矛盾,办案人员立即在村里找到刘某某妻子,向其说明身份及来意,要求其配合法院工作,完成承包地分割。起初,刘某某妻子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经办案人员耐心释法明理,说明相关法律后果,刘某某妻子主动联系了在外打工的刘某某。几番沟通后,刘某某同意主动配合法院,当天完成了承包地的分割工作。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是农民进行粮食生产的命脉,没有了土地,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便无法得到保障。在面对这类民生保障的案件面前,西安区人民法院坚决雷霆出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