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书信,纸短情长。
一字一句,尽是感谢。
4月18日,西安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送信人是九位刚刚拿到全部执行款的退休老人。他们在信中写道“能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是西安区人民法院的干警起到了关键作用,为我们尽心尽力,对我们认真负责……”。
原来,这封感谢信缘起于在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九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牡丹江市某分厂。申请执行人是牡丹江市某分厂的九位退休老员工,当初退休时他们无奈接受单位提出的“先行垫付养老金”的要求,九人共同垫付了养老金,共计十九万余元。据老人们介绍,在退休后的多年里,他们数次与牡丹江市某分厂协商,要求单位返还九人垫付的全部养老金,但始终讨要无果,故起诉至西安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牡丹江市某分厂支付九位退休职工垫付的全部养老金。但判决生效后,牡丹江市某分厂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
办案人接到执行案件后,按程序对被执行人牡丹江市某分厂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调查,先后联系了银行、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办案人始终坚持多方走访,发现被执行人虽然已经停产也有负债,但却有场地在对外出租,每年的租金为2000至6000元不等。具体了解相关情况后,办案人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并耐心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将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后经办案人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执行和解,牡丹江市某分厂同意用场地对外出租的租金偿还九位退休职工曾垫付的养老金。本案历时两年多,老人们终于将属于自己的钱握在了手里。
信件虽短,纸短情长。感谢信是人民群众对办案人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鞭策。今后,西安区人民法院必将继续履行好法定职责,秉承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强有力地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合法权益,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