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理解,我再也不用承受内心的煎熬了!”近日,在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大厅,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家属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随着案结事了,双方也放下了恩怨。
该案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在西安区某小区停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来人,导致未佩戴头盔驾驶电瓶车经过的王某摔倒后重伤致残。交警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经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张某某还需向王某赔偿60余万元,但张某某购买的商业险仅50万元额度,并不能全部覆盖王某因本次交通事故所受的全部损失。二审结束后,张某某用商业保险支付了50万元赔偿金,对另外的10余万元却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家属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向法院申报了财产但没有自觉履行的意愿。执行干警了解到,王某自事故发生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而王某的丈夫对张某某恨之入骨,也不愿与之见面。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西安区人民法院在“雷霆”集中执行活动中,查封了张某某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屋、扣押了其机动车。可是,张某某名下的汽车年代久远、价值不高,而拆迁安置房因位置偏僻,极有可能因无人购买而流拍,从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实现。执行干警分析认为,如果片面地从强制执行角度处置被执行人的资产,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可能无法快速地兑现为真金白银,只有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最终,执行法官定下了就申请执行人因本起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一次性处理的执行方案。经过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终于,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向法院表示自己已筹集到一笔款项,希望马上与申请执行人家属协商处理。协商中,张某某表示,这笔债一直是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事故发生后自己也愧疚不已,现在竭尽全力筹措款项就是为了尽最大努力弥补自身的过错。看到被执行人张某某真心的悔过,申请执行人的丈夫也放下了怨恨,主动握手言和,当即表示同意一次性处理并作出让步,由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场赔偿5万元即可,张某某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将5万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亲属的手中。至此,本次事故引发的纠纷圆满处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