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于杰审理了一起因楼上漏水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2022年10月,被告孟某因其住宅水龙头未关好,水漏至楼下,造成楼下王女士房屋棚顶及地板被水浸泡损坏,双方因损害赔偿数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于是王女士向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称其家中地板均为知名品牌地板,虽装修10年仍旧很新并且没有划痕,被告漏水导致其地板起边,重新铺设需花费8000元,导致房屋不能出租损失2000元,棚顶泡水损失2000元。被告认为原告已装修10年,地板已经受损,不应按新地板价格索要费用,被告只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
案件受理后,于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的邻居,如果处理不当,非但不能化解矛盾,可能还会激化双方的关系。为了尽快且圆满解决纠纷,于法官多次电话调解、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面对面调解。因双方对赔偿数额的认同上差距较大,于法官便向双方释明,目前因无法确定此次漏水所造成的具体损失数额,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法院将会通过司法鉴定方式确定漏水损失。依据以往的经验看,司法鉴定所需要的费用要远高于漏水损失的实际费用,又从邻里关系应和谐友善等方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500元的一致调解意见。
楼上楼下漏水,通常双方均遭受损失,一言不合容易赌气打官司,宁可将费用交给鉴定机构也不愿意进行赔偿。法官建议大家,邻里之间在相处的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出现问题应协商解决,降低诉讼及时间成本,共同营造新型邻里关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