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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法院出台五项措施推动房屋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11 09:52:36


按照西安区长远发展规划,依法突破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满足民生需求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主持法院工作的副院长毕同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介入区政府房屋征收工作。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延伸司法职能,做好立案前介入协调工作。要求审查立案的行政庭可在申请房屋征收立案前提前介入,协助政府做好工作,力争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拆迁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帮助政府化解法律风险。对重大紧急征收拆迁项目,可在区政府启动征收程序时介入,对征收决定提出司法建议,指导征收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征收工作,避免程序出现瑕疵和程序违法。

三是对重大紧急征收拆迁项目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对重大紧急征收拆迁项目尽量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完成审批程序。

四是积极参与指导政府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执行预案,做到征收措施万无一失。

五是配合政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与政府沟通配合,建议政府将化解征收拆迁类矛盾纳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配合政府正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正确引导、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征收拆迁工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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